| 2009年会员俱乐部VIP章程 | |||||||||||||||||||||||||||||||||||||||||||||||||||||||||||||||||||||||||||||||||||||||||||
| 2009-1-12 count:1795 | |||||||||||||||||||||||||||||||||||||||||||||||||||||||||||||||||||||||||||||||||||||||||||
尊敬的顾客,您好!
欢迎您成为常州购物中心/常州百货大楼/常州新世纪商城会员俱乐部VIP贵宾!您将享受到折扣优惠、消费积分、停车减免等一系列会员待遇。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高品质时尚的商品、优雅舒适的购物环境,使您的购物成为一种享受。为确保您能有效使用会员卡,获得满意的服务,建议详细阅读本章程,将会是您有效的用卡指南。如有疑议,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完善的专业服务。
常州购物中心 7F顾客服务中心 TEL: 8888 6808
常州百货大楼 6F顾客服务中心 TEI:8888 6828
常州新世纪商城 6F顾客服务中心 TEI:8888 1258
(一)总则
1.俱乐部名称:常州购物中心、常州百货大楼、常州新世纪商城会员俱乐部。
2.发起:由常州购物中心、常州百货大楼、常州新世纪商城(以下简称三店)共同发起组成的会员俱乐部。
3.俱乐部VIP卡类别设置:常州购物中心VIP卡、常州新世纪商城VIP卡、常州百货大楼VIP卡、蓝豹百大龙卡联名卡、百货大楼招行联名卡、新世纪商城农行联名卡等六个类别。
4.俱乐部VIP卡级别设置:设铂金卡、金卡、银卡(正式VIP卡)和普卡(准VIP卡)四个级别。俱乐部会员级别由三店电脑系统根据会员级别标准和有效消费积分进行判别。
5. 持卡贵宾在三店消费,除规定的特例商品外,可享受折扣优惠和积分累计。具体规则以柜台告示为准。
(二)申办规定
1.申办标准:
2. 凡需申办普卡的顾客,您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或联名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申办手续。凡满足铂金卡、金卡、银卡申办条件的顾客,您可凭当日购物发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办理申办手续。
3.凡在三店消费时已使用VIP卡打折或积分累积的消费金额,不能用以再次申办VIP卡。用于申办VIP卡的消费金额不计入VIP卡积分。
4. 为了您能够及时得到相关百货店各项服务和各类信息,方便我们与您直接联系,请您在申办VIP卡时,按申请表规定真实准确地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如您的地址或电话有所变更,请您来人或致电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以便我们及时为您更新信息。 三店向您郑重承诺: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会被用做三店以外任何商业用途。 (三)积分奖励
1. 持卡贵宾在三店消费时,可累积消费积分。积分标准(见表):
2. 铂金卡、金卡、银卡等持卡贵宾, 年度累计消费积分达到5000分,可兑换奖励券或超值礼品。所有累计消费积分有效期不超过一个自然年(自每年度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上一年度消费积分不计入下一年度。普卡会员积分仅用于升级,不能用于积分奖励。积分奖励以元为计算单位,共分4个不同的级别:
3. VIP卡积分奖励兑换日期为当年度全年至次年度的1月31日, VIP卡积分奖励使用截至日期为次年度1月31日。逾期恕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4. 符合积分兑奖条件的持卡贵宾可在相关百货店兑换奖励券,所兑换之奖励券可用于在该店选购商品,奖励券不挂失,不找零,不再享受VIP折扣与积分等其他优惠。 5.为保障持卡贵宾的合法权益,兑换奖励时由卡主携带VIP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办理。
6.贵宾兑换奖励后,将从VIP卡“累积可用消费积分”中扣除相应消费积分。 (四)VIP有效期、升降级
1.本俱乐部正式VIP卡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完整年度(即从办卡之日起至次年度的12月31日止)。如持卡贵宾获得VIP卡后,当年在三店累计消费额铂金卡达50000积分,金卡达20000积分,银卡达5000积分,则可顺延一年使用。 2.VIP升级
3.VIP降级
4.升降级时,由三店电脑信息系统通过消费积分判定级别,达到升降级的会员顾客持原会员卡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关百货店办理升降级换卡手续。(本会员俱乐部有权调整延用和升降级标准)
(五)使用规则
1. 为了使您能够充分地享受VIP会员权益,请在消费和付款时向导购员和收银员出示您的VIP卡,以便您能够及时地获得折扣优惠和积分。一律不得消费后补折扣优惠和消费积分。 2. 特别提示:当店内商品不接受VIP卡折扣优惠时,仍可持VIP卡享有购物累积积分(特殊商品请见明示。) 3. VIP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申办或更换VIP卡时请卡主亲自办理;VIP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VIP卡贵宾须认可并承诺遵守本章程。
(六)使用VIP卡购买的商品退换货规定
1.您使用VIP卡购买的商品发生退换货时,均须持购物时所使用的VIP卡和相关票证办理退换货手续。 2.您使用VIP卡购买的商品发生退换货时,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换货外,还将对您VIP卡卡内积分进行相应增减。当卡内积分已兑换奖励,须退回积分奖励券或补回同等价值现金。 3.您使用积分奖励券购买的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按原付款方式退款。 (七)挂失与补办
1.如持卡贵宾遗失或损坏本俱乐部有效VIP卡,请至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失,办理补办手续,并支付工本费每张卡10元。如持卡贵宾遗失或损坏本俱乐部有效联名卡,请至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失,同时与联名卡银行联系,进行挂失和办理补办手续。 2.补办后的新VIP卡延用原卡的有效期限、卡的级别和已累计积分,原卡作废 (八)更换卡的类别
1.持卡贵宾如需更换卡的类别,应持原会员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填写更换表格,经顾客服务中心确认,办理更换卡的类别。
2. 更换后的新卡延用原卡的有效期限、卡的级别和已累计积分,原卡作废。
(九)资料变更
1.持卡贵宾如联系方式更改,应及时与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联系更改。 2.如VIP卡主更换或转让,由卡主持转让者与被转让者双方有效证件至相关百货店顾客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同时变更持卡贵宾资料并延用原VIP卡有效期、卡的级别及积分。 (十)会员待遇
(十一)附则
1.会员俱乐部VIP卡所有权属于常州购物中心、常州百货大楼、常州新世纪商城三店共有,如遇持卡贵宾违背章程有关条款,三店不必预先通知,即可取消其用卡资格,并收回VIP卡。 2.对伪造、变造VIP卡,使用伪造、变造、作废VIP卡,冒用他人VIP卡的行为,三店有权申请司法保护,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VIP卡相关服务细则,敬请留意三店店堂告示或洽询顾客服务中心。 4.本章程仅适用于本会员俱乐部持VIP卡贵宾,三店保留本章程之修订权、终止权、最终解释权,无论持卡贵宾是否预先得到通知。 5、中英文版本,以中文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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